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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乱点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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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主子,原来您也听说过他的名号。慎之公子就是粱耀祖,其父是太常寺卿粱越湖。”

闻言,老管家不着痕迹的蹙了蹙眉头,昨日听府中下人议论,说外面传言这个慎之公子与小主子订了亲,却钟情于清琴双姝的冯家小姐,也不知道这事算不算的真。老管家望了以墨两眼,欲言又止的张了张嘴,最后没还是没敢问出声。看了看时辰,只得提醒道,“小主子,皇宴酉时就开始了,您还是快准备准备吧。”

朱雀也拿着选好的首饰服饰到以墨面前,“主子,这衣服怎么样?”

朱雀手里的是套雪白的逶迤拖地长裙,绣着贵气牡丹的抹胸内衬,是现下京城贵女们最喜欢的款式。

以墨撇了一眼便移开眼,显然是不喜。

朱雀一手捻起金摇,一手拿着碧玉珠钗,放在一起比较一番,然后放下金步摇,说道,“你哪天要是能写好‘睡慵开莫厌迟’这几个字了,驱师怕是做梦都会笑醒。”驱师是四宫二十八星宿的识字启蒙老师。

当年驱师教朱雀青龙等人识字,众人都老老实实的跟着读书学字,就连最会闹腾的玄武都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认真练字,可就张月鹿一人特立独行,死活不安分,一个字写了七八遍都写不好,每次驱师授业,他就无病呻吟的装死不去听课。十几年下来,就勉强能识字。

张月鹿肚子里有几滴墨水,朱雀能不清楚?能作诗、赏析,鬼扯吧!

张月鹿涨红着脸,憋着口气,双眼死死瞪着朱雀,恨不得冲上去扇她两巴掌,叫你不给我面子!叫你不给我面子!可考虑到武力值的问题,只得悻悻作罢。

张月鹿这厮性子跳脱性情暴戾不说,还有个见不得人的癖好,就喜欢扮博雅做知识渊博之辈,半夜抽风的时候就装儒生做派,喝着小酒,指着娇花,吟首小诗。当然,那些诗全是剽窃人家滴。

没事,不喜这件再拿那件,反正老管家买了一大堆,这么多样式,总能挑出喜欢的。

承天国的民风要比前些年开放些,女子虽极重闺誉,可也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穷苦人家的女儿还要出来做活,而贵族女子也可随父兄夫婿出门游玩或出席盛宴。而京城士族勋贵大家养出的女子们更是比小地方的女子要温雅大气,时常出入茶楼、琴斋、棋轩等高雅之地,眼界和阅历自然不是小家碧玉能比拟的。

所以,今晚的皇宴不止是翩翩世家公子们bo彩发光之地,也是大家闺秀们争奇斗艳之地。

申时三刻,部分官员都携着家眷到场,就连后宫里最得宠的云昭容娘娘也出席了。在场的官员们也不拘谨,见着贵人行礼便是,没有贵人在场时就拉着同僚笑语交谈。

以墨放下手里的杂谈,看着满脸愤愤的张月鹿,漫然说道,“既然这么喜欢,那就去衡山书院读书吧,听说里面的教书先生多是国学大儒之辈……”

“哎呀,主子,您饶了我吧。我不去,我不去——”以墨的话还没说完,张月鹿就急得跳起脚来,连连吼道,以期打消她这恐怖的念头。他好不容易熬过了驱师的摧残,如果再被与那些书呆子送作一堆,他会疯的。

以墨见他如此排斥,也不再说,弹了弹裙摆,问道,“慎之公子是何人?”

刚还神色恹恹的张月鹿立马又精神了,像是打了鸡血,双眼冒着红光,满脸崇拜之色,“这慎之公子可是京都赫赫有名的才子,他随口拈来的一首诗词都能被人做佳作传诵。而年初春闺会试上的一篇《山河论》更是得了燕太师的青睐,成为会试前三甲。”最后还感叹的说了一句,“没想到粱越湖这等趋炎附势攀龙附凤的人还能生出如此才情并茂的儿子。”

听到‘粱越湖’三字,以墨诧异的挑了挑眉,记得父王信中说的‘梁家儿郎’的父亲好像就叫粱越湖,“慎之公子可是叫粱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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